在機械加工中,有哪些需要遵守的技術要求?只有遵守這些技術要求,機械加工出來的成品才能更加規范合理。機械加工的具體技術要求如下:
(1)清除零件上的氧化皮。
(2)零件的加工表面不應有劃痕、擦傷等缺陷。
(3)未注的形狀公差應符合GB1184-80的要求,未注的長度尺寸允許偏差為0.5毫米
(4)鑄件公差帶與毛坯鑄件的基本尺寸對稱。
(5)裝配滾動軸承時,允許用油加熱進行熱裝,油溫不得超過100℃。
(6)裝配液壓系統時,允許使用填料或密封劑,但應防止其進入系統。
(7)需要裝配的零部件必須有檢驗部門的證明才能裝配。
(8)裝配前零件必須清洗干凈,無毛刺、飛邊、氧化皮、鐵銹、碎屑、油污、著色劑和灰塵等。
(9)裝配前,應復核零部件的主要配合尺寸,特別是過盈配合尺寸及相關精度。
(10)在裝配過程中,不允許敲打、觸摸、刮擦或銹蝕零件。
(11)緊固螺釘、螺栓和螺母時,禁止敲擊或使用不合適的螺絲刀和扳手。不得損壞緊固螺釘槽、螺母、螺釘和螺栓頭。
(12)有規定擰緊力矩要求的緊固件,必須用力矩扳手按規定的擰緊力矩擰緊。
(13)粘合后,應清除流出的多余粘合劑。
(14)軸承外圈和開口軸承座及軸承蓋的半圓孔不允許被卡住;軸承外圈應與開口軸承座和軸承蓋的半圓孔接觸良好,用顏色檢查時應在對稱于中心線120°和對稱于中心線90°范圍內與軸承座均勻接觸。在上述范圍內用測隙規檢查時,0.03毫米的測隙規不得插入外圈寬度的1/3。
(15)軸承外圈裝配后,應與定位端軸承蓋的端面均勻接觸。
(16)滾動軸承安裝后,用手轉動應靈活、平穩。
(17)上下軸瓦結合面應緊密貼合,不能用0.05毫米塞尺檢查。
(18)當用定位銷固定軸承襯套時,在瓦塊開口和端面與相關軸承孔的開口和關閉面和端面齊平的狀態下,鉆鉸鏈和分配銷。打入銷后,不要松開銷。
(19)合金軸承襯表面發黃時,禁止使用,在規定的接觸角內無成核現象。接觸角外的成核面積不應大于非接觸面積總面積的10%。
(20)齒輪(蝸輪)的基準端面應與軸肩(或定位套的端面)相配合,不能用0.05毫米的塞尺檢查。根據齒輪基準端面與軸線的垂直度要求。
(21)裝配前,嚴格檢查并清除零件加工中遺留的尖角、毛刺和異物。安裝過程中不會刮傷密封件。
(22)鑄件表面不允許有冷隔、裂紋、縮孔、穿透缺陷和嚴重的不完全缺陷。
(23)鑄件應清潔,不得有毛刺或飛邊。非加工指示上的澆道和冒口應清理干凈,與鑄件表面齊平。
(24)鑄件非加工面上的鑄造字符和標志應清晰可辨,其位置和字體應符合圖紙要求。
(25)鑄件應清除澆口冒口、飛刺等。非加工面上殘留的澆冒口應找平打磨,達到表面質量要求。
(26)鑄件上的型砂、芯砂和芯骨應清理干凈。
(27)鑄件有傾斜的部分及其尺寸公差帶應沿斜面對稱布置。
(28)型號不對,凸臺鑄造偏差等。應進行校正,以實現平滑過渡和最初的外觀質量。
(29)機器產品鑄件的非加工表面應進行噴丸處理或輥處理,以滿足Sa2 1/2清潔度的要求。
(30)鑄件表面應光滑,無澆口、毛刺、粘砂等。應該清洗一下。
(31)鑄件缺陷如冷隔、裂紋、孔洞等。不利于使用。
(32)噴漆前,必須清除所有需要噴漆的鋼材表面的鐵銹、氧化皮、油脂、灰塵、污垢、鹽和污物。